在某程度亦是被簡稱成「連坐法」的概念、在學校及安親班看過不少次
聽說軍制組織內更甚
雖就次數而論 閩南賤畜更常用 但我將皆統稱成賤畜
在列車內屠殺群眾亦是符合上法的、是「合法」的、是「學校教育的」
對各事進行索求國賠甚至放火燒街報復亦是「合法」的、是「學校教育的」
關於你在第二篇敘述的「三項」
很多文字的設計、相對於良性、是更易於助長惡性的
原因、當然是易於設計者幹邪惡的事
比方「好」是象徵「女與子」、「女與子」皆象徴「容易霸凌的對象」
(象徴「"可愛"或"感覺很美"」的狀況較少、多虧霸凌者以自身作證)
含「女」的字亦多象徴「霸凌(或在某些方面厭惡)女性般的事」
比方「要」是將「西(本意非座標意義、與"東"皆專稱容器)」壓在女上
象徴將麻煩的事堆給女的
因此「要」相對於「想」、意義更近於「幹容易的事」
因此能證實「要」是髒話、試著不用「要」、然而反覆經由這般「試著不用」
還剩幾字能用?
某些新的語言、亦是因此限制而成的、當然、過程會被阻礙
尤其這是電腦介面、由於規格、很難新建「易於流通於網際的良性的會意字」
某《石門》內的某瘋狂科學家、因網路獲得智慧、亦因網路而被監視及霸凌
「文字與民眾的用法」常暴露民眾的思想
「表情(含行動)」不是為被讀取而成的
是表情者本身無意識的暴露、然後「被當作"具某些意義的"」
某些管制者對於「很難被識別"表情"的對象、當然易因不懂而恐懼而想限制其」
相對的「請、謝謝、對不起」真的能象徴發言者的感情? 不能 基本是「謊言」
除非用者彼此皆是良性的、不然「謝謝」般用語是毫無意義甚至助長惡性的
雖然常用某閩南語的賤畜很多 但這語言的系統其實也很惡質(相當上述的)
雖然我不會想學某閩南語 但不等於贊同阻止某閩南語在外被用
政府在某程度亦是恐民眾用自己看不懂的語言進行交流? (因那時正是戒嚴期)
上方的"8fa8fd"在某程度亦是因"賤畜的恐懼"而被狗吠及禁止用其IP留言